根据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的工作要求,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决定公开招聘1名第四类普通聘员和1名第三类普通聘员。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岗位说明
(一)1名第四类普通聘员安排在市城管局机关工作;
(二)1名第三类普通聘员安排在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法规科,从事法律性事务工作。
二、招聘程序
(一)报名
1、报名基本条件
(1)第四类普通聘员,须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以上,中文、汉语言文学等相关专业,有较强公文写作能力;户籍须为东莞户籍或在东莞市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(以社保参保时间为准)。
(2)第三类普通聘员,须具有法学类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,且通过司法考试,获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,具有曾从事法律性工作经验的,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。
(3)年龄不超过35周岁(1984年4月30后出生);
(4)品行端正,思想政治素质好,无犯罪记录;
(5)身体健康;
2、报名方法
报考人员事先填写《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普通聘员报名登记表》(附件)(用黑色钢笔填写)一份,并附上个人简历。
3、报名时间
2019年4月24日至5月10日(上午9:00至12:00,下午2:30至17:30)
4、报名地址
东莞市莞城区莞龙路141号,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四楼人事科,联系人:彭生,联系电话:22687751。
(二)资格审查
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,对资格审查合格者,另行通知发放准考证。资格审查提交的资料:
1、《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普通聘员报名登记表》;
2、身份证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;
3、最高学历(学位)证书、学历(学位)鉴定、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;
4、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(同版)。
(三)考试
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,采用“笔试+面试”的方式进行。笔试、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。笔试和面试成绩均设定60分为合格分数线。
1、笔试
笔试具体时间、地点以准考证为准。考生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。笔试时间为120分钟。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,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,按招聘人数1: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,如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1:2,笔试成绩合格者即进入面试。笔试成绩和面试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官网进行公布。
2、面试
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,主要测试面试人员的专业知识、临场应变和综合分析等能力。面试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
3、考试总成绩计算
考试总成绩=笔试成绩*50%+面试成绩*50%。考试结束后,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,按拟聘人数确定体检人选。报考考生总分相同的,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,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,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
(四)体检
考试结束后,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,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。体检时间、地点、具体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注意事项另行通知。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,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。
(五)考察
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录用考察人选,由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对其遵纪守法、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。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录用的,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。
(六)确定拟聘人员、公示
体检、考察合格者定为拟聘用人员,在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官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。
(七)用工方式
本次招聘的聘用人员签订《东莞市机关、事业单位普通聘员劳动合同》。
(八)薪酬待遇
薪酬待遇参照《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聘员薪酬管理实施办法》(东人发【2017】3号)执行。
来源:
http://rlzyj.dg.gov.cn/rlzyj/zpgg/201904/e47a2185d3c34228ba74f1ccf439d274.s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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